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孤城并未作答,西门吹雪又道:“你如此眷恋故地,必是事事为他们打算,如今局势,恐怕——”
叶孤城道:“西门庄主既然高看我一眼,却如此看低白云城?”
西门吹雪微微一怔。
“从前十年,官盗往来,弱肉强食,白云城可以自处;从今之后,海禁已开,不论新的规矩如何,白云城当然也可以自处。
况且南海之上,并非只有官军与海盗,那佛郎机人、倭人、琉球人、暹罗人、三佛齐各色人等,也都在海上往来,如果我朝能官商一体,共镇大洋,倒也不失为一条通途。
沿海既然得以开港,这机会便是给沿海和诸岛自己的,是凶险还是富贵,是依附权贵还是纵横二洋,也要诸岛自己求取。”
他徐徐说道,“国家的道理也罢,剑的道理也罢,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
我没有你这般早慧,我在出海之后,才习得天外飞仙这一剑式。”
听到论剑,虽然原本已经十分笔挺,西门吹雪仍旧下意识地坐直了身板。
叶孤城道:“我早年在广府旧宅,眼前只有庭院,出门山树阻隔,精研剑术数年,始终无法突破。
直至到了海上,见到碧波无垠,水随天去,方知一切牢笼,都为自己的见识所囿,破除珍珑,则别有天地,忽觉身心开阔,剑法因此突破。
国家亦是如此,历代治乱更替,常因承平日久,民口增殖无穷,土地所出有限,直至地不足以济人,饥民揭竿而起,而后兵民残杀,百里无烟,再复轮回。
其实海外亦有田土生民,天子允许向海求生,也是别开天地。”
“西门,”
叶孤城现在叫得很顺口了,“我对白云城并无执念,白云城亦自有它的命运。
昔日在京师,我说过,我只是剑,我只是南海诸岛的剑。
我既教他们反抗君父,我便绝不会做他们的君父。”
西门吹雪正把剑擦拭得干干净净,还剑入鞘,紧紧握住了剑鞘。
经过紫禁之巅的一役,他深有同感。
决战之前,他已杀了独孤一鹤,以最轻的年纪,跻身武功绝顶的数人之列。
他那时已经感到,无论他如何苦练,剑术提升的空间极为有限。
若论快,他的剑已经极快,再快也不过是毫厘之差;若较力,剑只是剑,总不能比大刀大锤的力道更猛烈。
而太和殿顶的一战之后,他忽然看到了剑外的天地——他终于不再被有形的剑所束缚,天地万物都是他的剑——他仿佛再一次回到了7岁抱剑的那一年,带着一种刚刚习剑一般凛然的纯粹,他重新对剑燃起了无穷无尽的热情,而剑法的至境在他面前无穷无尽地展开,仿佛从陆上开往无边无际的海洋,又仿佛水随天去,进入无穷无尽的虚空。
他看着叶孤城声音低缓地说着话,他纷乱的思绪想起许许多多事情,他想起他沾在他剑上鲜红的血,他想起魏子云说“城主在天外,剑如飞仙,人也如飞仙”
,他又想起那形容古怪的替身,想起夹在信纸里的迷药。
一代战神秦九州重归都市,为弥补遗憾,搅动风起云涌,以不败之资横行四方,诸天震颤。...
天才少女出国考察,返航途中意外坠海,再次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穿越大军中的一员。女扮男装,做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惊才艳艳,平战争,定天下褪下男装,遇到一个与她生的一模一样的女子。她是谁?,两个人中,只能活一个,是诅咒,还是谣言?无休止境的追杀,因为有自己要守护的人,必须活下去,前世,你为我操劳,今世,我护你,一辈子这是她对身边人的誓言。嫁给说好护她一世的夫君,却不知夫君身中蛊毒,一日毒发,亲...
闪婚一个月后的某一晚,他将她封锁在怀里。她哭你这个混蛋!骗子!说好婚后不同房的他笑我反悔了,你来咬我啊?从此,他食髓知味,夜夜笙歌傅言枭,你有钱有权又有颜,可你怎么就这么无耻!...
公元前221年,六国一统,华夏归一。此时的大秦国很需要一位贵人相助。于是,败家子蒙毅挺身而出?是的,败家子,身为大秦第一败家子的蒙毅,当仁不让,开始了他没羞没臊的人生。...
房产销售员顾铭得先天神珠,会透视知风水懂治病有神通,开始逆袭人生。...
梦幻的小庄园,碧水蓝天,青山相伴,骑马,打猎美利坚的悠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