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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子简直想翻白眼说“没什么”
,但终于还是正色道:“在下今天见到了白云城主。”
郊外的破庙,夜色已深,一灯如豆。
秋风从残破的窗缝直接吹入屋里,油灯的火苗随之飘动。
塞北的天气已经开始冷了。
叶孤城倚在这破庙里简易的硬板床上等陆小凤已经有一阵子了,此处被褥并不清洁,他断然不会用,只好冷得揣起了手。
如果他推测的不错,收到那包所谓的“裹伤的”
布带的话,陆小凤应该会来。
也算是盛名之下无虚士吧,自从南王府一见,虽然陆小凤的性格和喜好和自己完全相反,他还是能判断出这个眉毛浓重、睫毛特长、连着胡子也浓密的四条眉毛陆小凤确实是个好汉子。
他实在不忍反复欺骗陆小凤。
但是他渡海而来,布局已至此,只能一条路走下去。
片刻的恻隐之心,稍纵即逝。
不洁和寒冷,这都不是最令他难以忍受的,这屋里的气味才是他最难忍受的。
为了让陆小凤进来之后认为他真的像那条布带所展示的一样受了伤,而且伤口已经溃烂,以至于白天在春华楼必须用遍洒的□□花来掩饰那气味,现在他不得不在这屋中藏下真的腐肉。
对于别人来说,腐肉的气味虽然难闻,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对他来说,几乎是噩梦了,甚至可以说是整个布局中他最抗拒的环节。
甚至比杀死龟孙大爷、杀死公孙兰、杀死张英风更难。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思绪飘向九个月之前的南海,椰林、阳光、沙滩、海浪,还有快要过年的热烈气氛。
过往漫长的岁月里他隔绝了世人的感情和庸常的快乐,学会的只不过是杀人;如今他也不知道自己如此冒险行事,舍弃已有的名声、地位甚至可能是性命,能否真的达到他们的目的。
屋门还没有响,脚步也几乎没有声音,但他知道陆小凤已经来了。
☆、二、天容海色本澄清3
九个月前,南海。
海日初升,朝霞万里,浮云镀金,近海风平浪静,水上金光粼粼。
一艘吃水五尺的小型苍山船驶近飞仙岛,以船速而言,即便是从最近的陆上驶来,也得是连夜赶来的。
船很快地靠了码头。
船上一行七人,都是惯走海上的,六个人不顾船身还在摇晃,就已经从船上一跃而下,稳稳落地。
第七个人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被大人抱下来。
不论去哪儿,驿站码头都是当地最乱的地方,三教九流,鱼龙混杂,往来如织,走人卸货,秽物遍地,都是常有的事,通常船码头比驿站还乱。
飞仙岛的码头却安静清洁,犹如庭院。
或许它本就是白云城的庭院。
海水舔舐着岸边,岛与海的界限便模糊了,仿佛连一望无际的茫茫沧海,也是它的庭院。
海边有稀疏的岛民和船舶准备出海。
这是非法的行当,不过在南海六岛这么做,倒也没什么人真敢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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