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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有惊没有喜,我害怕自己会欠他越来越多,直至无力偿还。
决定今晚去上通宵。
这是我第一次通宵,李漾在网上等。
下了一天的雨,路道上全是水,鞋全湿透,走在风中我瑟瑟发抖。
因为害怕,拉宋典一起,他说他今晚可以继续奋战传奇。
我笑。
凌晨五点的时候,我好想念我那张小床。
宋典看见我和李漾的聊天。
他是你男朋友?
不是啊,怎么可能?
不是男朋友,他叫你上通宵你就来啊?
呵呵,你好像小孩啊。
我对陈果说,用一个最好的词来形容我和小令除了青梅竹马再没有其他了,可是,我们仅仅是朋友。
而林耀,我宁愿把他当一个永远也不见面的知己,他能读懂我很多奇奇怪怪的思想。
至于宋典,我喜欢他。
虽然艰难,我终究说出了口。
陈果望着我,眼中有些了解,同情,和无可奈何。
我耳边还清清楚楚地回响着陈果的声音。
小越,你知道吗?宋典早就有女朋友了,在北京,他们在一起700多天了。
天气一下子冷了起来,我穿上了毛衣,黑色的温暖的毛绒,我把脸贴在上面,深深地陷在里面,像只鸵鸟。
打电话给宋典,约他去吃火锅。
他在电话那头快乐地应答:“好啊好啊。”
真是没心机的小孩。
再见他的时候,他的手上拿两只甜筒。
火锅要合着冰淇淋才好吃呢。
可惜我胃不好,没你那么神勇。
于是,吃火锅的时候,我一只手抓着甜筒,一只手拿筷子,哭笑不得。
当一大盘切得极薄的牛肉片倒下锅之后,我直直地看宋典的眼睛,宋典,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
宋典拿勺在锅里搅的手停了下来,沉默在空气中蔓延,我突然觉得很失败,这算什么?
我低下头,继续吃涮牛肉。
手中的冰淇淋在一点一点地化掉,顺手滑落,滴在桌子上,甜腻的样子。
可是我的眼眶里挤不出一滴泪。
(三)今昔何夕
小时候的我是个幸福的孩子。
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可是人一旦长大,便会背负许多沉重,幸福的概念或许由此改变。
记得第一次去舅舅家是五岁的时候。
火车轰隆隆的把我带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拥挤的人群,明晃晃的灯光,我看见一个比我高一个脑袋的小男孩冲我微笑,叫我的名字,越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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