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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寄趁机放下手里的活计偷个懒,扳着指头道:“嗯,就从早上说起好了,可以卖豆浆油条,还有包子馒头,我还会熬许多种粥。
然后中午卖鱼丸汤,还可以做其他的小吃,甚至晚上都可以摆夜市。”
魏楹想了下,“也没你想的那么好,镇上虽然比村里好些,但是出来买吃的的人还是有数的。
你说的这个,除非是到更大的地方,譬如京城或是华安府那样的地方,租个小店面,或者之前干脆就摆摊,倒是会有比较多的人来买。”
魏大娘点点头,镇上三天去一次生意还不错,日日摆摊的话就没这么好了。
而且,去镇上住租房子那些的花费也不小,现在的银钱有数。
沈寄‘哦’了一声。
也是这个道理,现在的人可没有现代多。
手里的闲钱也没现代人多,大部分人还是挺节俭的。
这会儿三个人正是吃了晚饭在说闲话。
一般当天赶了集,次日才会开始做鱼丸,这样好保存一些。
二狗子也会在明天才把鱼送来,所以这天晚上便是编福气结攒着庙会的时候卖。
魏大娘裁好了沈寄的新衣。
瞧她也编了三十来个了,便叫她过去开始教她基本的针法。
村里人穿的衣服多是自家织的粗布,颜色也很单一。
一年也不一定会制一身新衣。
魏大娘是要做绣活卖的,所以才会去买绢帛买彩线之类。
而且魏楹穿的衣服沈寄注意过都不是粗布,和村里人区别挺大。
不由得想起孔乙己坚持的长衫客和短衣帮的区分。
当时还偷笑过,穷得叮当响,魏大娘还真把自己儿子当少爷了不成。
不过后来看到村里人对魏楹这个读书人是相当的尊敬,偶尔上门来求一封书信或是写个喜事用条幅,都是客客气气的。
果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沈寄不由想起自己本科毕业找工作,就如沿门托钵一般的辛酸来。
她开始以为魏楹说过的他代写书信赚取银钱就是指这个,后来才发现不是的。
村里人找上门来,他是不收钱的,最多收下别人带来的菜。
他是背着魏大娘在镇上给人代写书信,是趁着每隔几日去镇上买书或是借书的机会做的。
所以,机会也不多。
至于村里,一来是人不多,二来被一起读书的人知道就要说他有铜臭味了。
至于这次他要去的书院,比现在上的这个私塾好了许多。
教书先生是个落第的举人,比村里这个些许认得些字的先生强多了。
魏楹从前就常去那里借书回来抄的,那先生也很喜欢他。
恰好便是在街上看到他代写书信,字和文采都不错。
便想要他去书院读书,只是被这场病耽误了。
这会儿见魏楹埋头看书,魏大娘便招呼沈寄出去堂屋学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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