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才丁修本是想擒贼先擒王,所以第一发子弹就奔着狼王而去。
狼群当中狼王具有绝对的统治力,只要有狼王在,狼群就会像拧在一起的一股绳子。
所以丁修打算率先击杀掉狼王,让整个狼群的战斗力大打折扣,使其短期内的行动无法统一,方便接下来逐个击破。
可惜狼王非等闲之辈,它除了体型比其他荒原狼大之外,自身对危险的反应速度也叫人叹为观止。
几百米的距离,子弹绝对比声音先到,那只狼王如果是依靠枪声躲避,那它此刻已经被丁修爆头了。
通过枪口的火光判断危险,这得是多少次生死之间才能锻炼出来的本能。
丁修的主动进攻激怒了狼王,连带着整个狼群都躁动起来。
它们在狼王的嘶吼声中朝丁修的车子奔去,奔跑的过程中,竟还懂得无规则地变向运动。
在距离缩近到两百米时,丁修只来得及撂倒三只荒原狼,他收起枪,将车门上的玻璃升上来,脚踩油门迅速将车子发动。
狼群以为丁修要逃,它们在狼王的命令下穷追不舍。
丁修坐在车里,小心地保持着车身和狼群之间的距离。
身后的狼群在奔跑中四爪掀起一阵阵黄沙,如果此刻是从上空俯视而下,可以看到它们一边奔跑,一边变化着队形。
咬在车后的是以狼王为首的主力,另有两批荒原狼从群体中分离出去,开始从侧翼加速包抄。
丁修在反光镜里将荒原狼群的意图看得一清二楚,狼群的这套战术在对付其他的生物时无往不利,但这次它们碰到的是丁修,而且丁修还开着在沙漠地形中适应性非常好的汽车。
“想包围我?没那么容易。”
丁修冷哼了一声,面有得瑟道:“老子吊着你们,就是慢慢耗掉你们的体力。”
狼群虽然狡猾,但它们受限于自身的智慧,所以无法察觉出丁修的真实意图。
它们蜂拥而上,在车后紧追不舍,这是判定对手远逊于自己的表现。
只有一辆汽车的话,这个荒原狼群并不放在眼里,曾经它们袭击过车子数量更多的队伍,并将车队里的人都变成了自己的食物。
荒原狼的最高奔跑速度是每小时七十公里左右,不过它们只能维持最高速度3到4公里的距离,超过了这个距离,它们的速度就会渐渐慢下来。
丁修的目的就是消耗它们的体力,所以总是不紧不慢地吊着它们。
跑出了一段距离之后,狼群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先前分出去包抄的两批荒原狼也开始归队。
重新集合在一起的狼群继续跟在丁修的车后,像一阵旋风般刮过金黄色的沙丘。
“可以啊!”
丁修对它们的韧性有些吃惊,也许是之前的那一枪激怒了狼王,导致在它的带领下,狼群辍在车后紧追不舍,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如果这个时候,能有一位经验老道的驾驶员帮丁修开车,他就完全有把握可以通过车辆的机动性优势将这群荒原狼风筝致死。
但丁修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驾驶车辆的同时无法用枪去瞄准身后的狼群。
消耗狼群的体力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等狼群开始疲累,就是他反击的时机。
不知道狼群的体力是不是开始下降了,车子跑出了一段距离之后,丁修发现它们的速度慢了下来。
等狼群停止了追逐,丁修也将车停住。
网络作家,兼职二流编剧,并最终混成了三流导演的王泽穿越了。 他发现,这是一个文气照耀千古的世界。 读书人文气加身后,诗可杀敌,词能灭军,文章可安天下。 而且,诗词文章,受到的人气加持越大,威力也就越大。 一些顶级的诗词文章,在受到万民的民意加持下,甚至能做到以诗封神的程度。 王泽激动了。 要说到聚拢人气,诗词文章,怎么可能与小说相比呢? 特别是,小说,还可以拍成电视或电影...
她是武道世家传人,一朝穿成人人憎恨的女魔头。世人只道她打家劫舍殴打朝臣暗杀太子,恶贯满盈。却不知山匪认她做老大,神偷是她的至交好友,武林盟主是她的八拜之交,名下钱庄赌场无数,揽尽天下财宝,随手捡来一个残废,竟是当朝皇长孙,夜夜逼婚入深闺。祝南锦权势我有,财宝不缺,你拿什么娶我?山河为聘日月为礼,一生一世一双人,如何?女主看着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一时被晃了眼,想了想,好像还还挺不亏的?...
一场车祸,让一个普通医生拥有了透视的能力,第二天,自己竟然成了自己的仇家的女婿?...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每周一更新...
为了逃脱寡妇周丽的算计,受尽欺辱的乡村穷小子王昊,机缘巧合逆袭成了一个医术超群的神医,他救死扶伤,带领村民勤劳致富,引得校花找上门...
美丽霸道而不可亲近的女领导,此时就衣衫不整的躺在自己的怀里。本来就满身是火的刘立海,全身的血液狂涌,整个人更加紧张和不安起来。阴差阳错,让刘立海的邪念大发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