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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哥,本名王大虎。
南华市有名的大混混,特别是在市区这一片,更是大名鼎鼎。
关于他的传闻有很多,比如一个人砍翻上百人等等,虽然严重不符合事实,但在学生群中流传甚广,是不少人的崇拜目标。
张叙阳上一世便听说过他,不止有他的威名,还有他最后的结局。
据说为了争抢地盘,王大虎跟另一个大混混约战,最终全部河蟹被抓,判了三年放出来,顿时变得老实了,开了家烧烤店,安心过日子。
从那以后,南华市就再也没有‘虎哥’的传说了!
红发混混神色犹豫,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在耍自己,张叙阳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诚意。
他掏出两张钞票,塞到他手里,笑道:“真有事,麻烦兄弟帮个忙!”
红发混混眼睛一亮,摩挲着钞票,道:“少了点!”
张叙阳神色不变,再次掏出两张,红发混混哈哈一笑,把钱收下,站起身道:“算你运气好,找对人了,我刚好知道虎哥在哪,跟我走吧!”
张叙阳也是胆大,直接跟他出了游戏厅。
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像是改装版的,表面喷着骷髅图案,看着十分酷炫。
“上来吧!”
红发混混戴上头盔,扭头朝他道。
张叙阳坐在后面,红发混混拧动油门,喷气管发出‘突突突’的咆哮,呼啸着朝前飞驰。
红玫瑰酒吧。
这里是南区最大的酒吧,同时生意也最火爆,幕后老板便是虎哥。
此时还没入夜,但酒吧内已经热闹喧嚣,昏暗的光线放大了人们的欲望,随着狂躁的音乐与闪烁的灯光,在舞池中发泄旺盛的精力。
红发混混问了下酒保,带着张叙阳径直来到二楼,推开一间包厢大门。
嘶吼的歌声扑面而来,还有呛人的烟气,十几个光膀子的大汉,聚在一起拼酒唱歌,整个房间显得乱糟糟的。
红发混混到了这里,顿时变成了小弟,一路点头哈腰,不管见谁都喊哥。
这些大汉打量着两人,让开一条道路,露出中间沙发上,一个胸口纹着虎头的光头壮汉。
他足有两米多高,身材雄壮,坐在那里好似一座小山,充满了压迫力。
“二狗,你怎么来啦?”
这光头壮汉,自然就是王大虎了,他看到红发混混,哈哈一笑,招手道:“正好,过来一起喝酒!”
“虎哥!”
红发混混恭敬喊了一声,然后咧嘴笑道:“今天在外面玩,遇到这个小子,说认识您,我就把他带来!”
“哦?谁啊?”
王大虎看向他身后,发现是个小娃娃,毛还没长齐呢,估计是个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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