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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是在夸我,但我却神色凛然,低声说;“这是回魂尸啊!”
壮汉愣了一下,说:“回魂尸?”
故老相传,人死之后,七天回魂。
看过自己最后一眼,就该跟着鬼差走。
到时候尘归尘,土归土,生命算是彻底终结。
但凡事总有例外,偏偏就有那么一群死者,时候执念很重,在回魂夜的时候欺瞒鬼差,三魂七魄重新钻进尸体里面逃之夭夭。
这种事情,在民间一般认为和诈尸相同。
但真正的诈尸,是因为尸体自主活动,这种诈尸,那就真的能要人命。
一旦被回魂尸跑掉,就会尸魂一体,这样的东西,亦尸亦鬼,同时具备僵尸和猛鬼的两种特性。
尸王的右手是被领队砍下来的,但其中也砍断了尸王的一部分魂魄。
它或许不在乎一只被截断的手掌,但绝对会在乎被砍掉的魂魄。
所以尸王才会紧追不舍,绝不许抢走自己手掌的人离开。
壮汉说完之后,叹了口气,说:“一路上,其实我打过无数电话,问过好多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小兄弟,我服了!
这次是真的服了!”
“那您能封住尸王的右手吗?背后有这东西追着,实在是担心的很。”
我没有急着回答,反而问道:“先生,怎么称呼?”
壮汉说;“我姓彭,因为长得壮,圈子里的人都喊我彭壮汉!”
我又问:“我有一个问题不明白,你要尸王的右手到底想干什么?尸王缺了魂魄和肢体,永远修不成尸仙。”
“这是生死大仇,你知道吗?”
彭壮汉犹豫了一下,说:“这您就不用管了。
再说了,尸王修不成尸仙,那不是更好吗?免得更多的人死在这东西手里。”
“行不行?要是能把这爪子封起来,您随便开价!”
我无奈的说:“彭先生,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主要是尸王离山,搞不好现在就到了华北平原。
我若是封住了尸气不再外泄,那家伙非得发疯不可!”
“到时候生灵涂炭,僵尸吸血,不知道多少人得死在它手里。
这个责任,我担不起。”
彭壮汉毫不犹豫的说:“十万!”
我摇摇头,这是真把我当小孩子看了。
尸王的右手若还在,它只会盯着彭壮汉。
这家伙就是想花钱给自己买方便,至于外面的人到底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
彭壮汉又说:“三十万!
小家伙,你要做到了,这笔钱算你自己的私活,我绝不会跟何大师多说一句!”
我摇摇头,说:“抱歉……”
彭壮汉的眉毛渐渐竖了起来,说:“小子,别给脸不要脸……”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背后有人冷笑道:“你给的这脸,我大侄子还真就不想要!
怎么着?你咬他啊!”
彭壮汉刚一转身,一个身影陡然抓住他的衣领,下一秒,将近两米的一条壮汉,硬生生被三叔给丢了出去。
“滚出去!”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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