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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印有插nel标志的白色t恤,发型和之前的顺毛不同,今天是二八侧分,脖子上还挂了个大拇指一般大的匕首样式的项链。
从他衣着打扮上,就看得出来他一定是经常打理自己的。
他微微转了转脸,孟菱发现他的嘴唇很薄,脸部线条利落,转折恰到好处。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看到他之前在车里狎昵的任女人抚摸,和刚才眉眼疏狂的模样,单看长相,孟菱会觉得他很清冷,禁欲,不食烟火。
但是气质才是一个人的神韵所在,远比长相重要。
他这样的人,只要眉眼染上那么一丁点别的内容,哪怕只是很浅的笑意,都是攒了满楼的风,会让山雨来的更猛烈。
“嗡……”
她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是奶奶给她打来的。
她收回乱七八糟的心思,滑动绿键接听,边给奶奶说话,边离开。
陈遂听到了动静。
一抬头就看到了孟菱的背影。
她在昏黄路灯下越走越远。
树影在她身上凝结成琥珀。
接着有人也给他打电话,他接起来,笑骂:“下午密室里你踩我鞋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对方又说了句什么,他摸了摸流浪猫的下巴,站起来说:“今晚不醉不归你说的,别回头又跟我装孙子说喝不了……”
同一条路上,一男一女背对着彼此,分别拿着手机往前走。
可能是月光太温柔,他们看起来好像一对一刻也不愿意分开,所以通着电话继续腻歪的情侣。
作者有话说:
见孟菱第一眼陈遂就喜欢上她的脸,所以他注意她。
每一次看到她,目光都恨不得黏在她身上。
开头孟菱写文,写道“爱是突然降临的,爱是一种直觉”
就是这篇文章关于爱情是如何产生的最直接的解释。
下一章让他们见面。
明天老时间二更。
还望大家收藏一下专栏,多多评论。
第3章认识
孟菱回到宿舍已经九点多。
第二天是周六,她要去茶馆报道,打算早睡一会儿,所以回宿舍之后就立刻去洗漱了。
她刷牙的时候,顾娆回来了,她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进屋,孟菱听见动静瞥了她一眼,她正打电话,一口一个“哥哥”
,声音很甜,但挂了电话,她的脸立刻垮下来,骂了句“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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