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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
这一年,我17岁。
大半年的时间里,姐姐再也没来过,我也没有去找过她。
而洪艳就一直跟我挤着住在一起,我没有钱买米买肉吃,她就一直跟着我吃面条。
起初她每天都在床上躺着,也不说话,也不哭,眼神空洞的什么也没有,我虽然心里着急,但却没有办法分担她的痛苦,只能陪她说说话,盼望有一天她能自己化解。
半个月以后她逐渐好了起来,只是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像上学时那样明媚的笑过。
日子一天天过去,渐渐的面条也没有了,我没有找到工作,房东也三天两头来找我,我焦虑得晚上睡不着,正准备厚着脸皮去找姐姐的时候,洪艳出去工作了。
她在镇上唯一的一个两层楼的餐馆里当服务员,白天我去上学,她就去上班,晚上她回来时就会带着一大包食物,鱼、鸭、肉什么都有,她说那是客人们吃剩下的,那段时间我们都胖了不少。
这期间她妈妈来找过她很多次,她始终不肯回家去,直到这天夜里,我们背对背躺在床上,各自怀揣着心事辗转难眠;这大半年一直是洪艳在撑着,我知道我必须要找到兼职,否则只能休学了。
“我要走了,谢谢你照顾我这么久。”
寂静的夜里,响起洪艳微有些沙哑的嗓音。
“你说什么?”
我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我说我要走了,我要去成都。
这个地方太小了,我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她转身面对我,眼神忧郁又坚定。
我知道我留不住她,却也忍不住担心她“你在成都有亲戚或者朋友吗?”
她转过身背对我,不再说话。
第二天放学回家,洪艳已经走了,桌子上孤零零的放着她留下的一沓钱,连一封道别的信也没有。
傻姑娘,你把钱都给我了,你自己怎么办呢?我呆坐在桌前,阳关透过窗子照射在我身上,那么冷那么孤寂;再见不知何时,也许此生都再见不了了。
暑假,我终于在农贸市场门口找到了兼职,帮一个批发日用品的老板守店,还要照顾他2岁的儿子。
洪艳走后,她母亲来找我闹过一场,她认为是我煽动了她女儿,她说我若不把她女儿还给她,她便让我好看。
我一直刻意躲着她,谁知她竟然找到了我工作的地方。
她果然让我好看了,先是站在门口谩骂,引来许多人围观后又开始声泪俱下的哭诉我是如何如何坏的女孩,说是我带着她女儿跟吸毒的男人混,还让她女儿怀了孕;是我煽动她女儿流产;是我煽动她女儿离家出走……还跟老板说我会把他儿子拿去卖了。
总之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她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她女儿交了我这个坏朋友,我被围在人群中央,百口莫辩。
接着又扯着我的头发拳打脚踢,从弟弟离开后我已经好久没有打架了,纵使我拼尽全身力气,还是没能伤到她分毫。
我看着围观的人群,他们有老有少,冷漠的看着这个胖女人抡圆了胳膊打我,幸灾乐祸的起哄说:“这样有人生没人养的坏女子,该打!
!”
我期盼着有个英雄来救我,可是没有,这世间只有愚昧的群众,没有正义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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