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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安的日记(第2页)

在这脏乱差的环境下找到一把小钥匙需要多少时间啊,可是看着沈清染两三下就搞定了的锁,节省了他们大把的时间和精力。

打开了尘封已久的抽屉,里面放着满满当当的笔记本,笔记本都是用牛皮精心包装的,虽然封面用的牛皮纸都有些残破但是都被主人用新的牛皮纸给补好了。

看着缝缝补补的一堆笔记本,陈希想它们的主人一定是个细心的人,且是个女人。

因为这些笔记本的右下角都手绘着一串串粉嫩嫩的山桂花。

像是小伞一样的淡粉色花朵开在黄褐色的牛皮纸上显得无比娇小可爱,整个笔记本都散发着清新的气息,与这个布满灰尘与碎片的房间格格不入。

小心的拿起最上面的一本,轻轻打开后发现这是一本日记,日记的主人是个叫做“安”

的女人。

看着清秀的字迹,陈希觉得阅读都是一种享受,而且这个墨水带有淡淡的香味,闻起来会使人感到放松。

日记是从1904年开始记载的,这个时候的安是个小姑娘,她最喜欢的花就是山桂,这种一串串的小伞一样的娇嫩花朵,不仅是他们的州花还是他们小镇上最常见的花,一到花季就漫山遍野的开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小镇被花海所淹没了一样,衣服都被熏的很香很香。

日记里,安有一个青梅竹马,安很喜欢他,并且决定以后嫁给他,与他一同在小镇上经营一个小店,最好是个花店,然后再生个一对可爱的儿女,安安稳稳的度过幸福的一生。

可是他却不甘心在这个平凡的小镇里埋没一生,他想要有一番作为,可是他家却很贫穷,无力支撑他的梦想,无奈他只能在小镇上唯一的一个电厂当修理工,虽然很辛苦但是挣的钱足够养活一家子。

安则在努力打工,想要攒钱买下一个三层小楼作为花店,可是房子的价格太高了,她一个女孩子即使每天打三份工也攒不下。

这时来了一个外乡人,他也想买下一个房子开店用,由于带的钱不够付清房价,就与安一拍即合,俩人合伙买一栋房子。

最开始的构想是一楼是安负责的花店,二楼是外乡人负责的酒吧,而三楼则作为公用休息室。

可是在开业不就后就遇到了一个大问题,小镇上的人并不是每天都需要鲜花,反而打工的男人很多,他们唯一的消遣就是喝酒。

这样一来二往,安的花卖不出去还有一些会被经常上下楼的男人给践踏或是随手摘走。

而楼梯因为狭窄总是会引起争端,酒又是一个催化剂,这就会使无故破坏桌椅的人变得很多,二楼的垃圾也不好处理。

外乡人与安思考良久都没找到合适的方法解决问题,这时,安的青梅竹马出现了,带着他攒下来的一比钱,决定与他们二人共同开店。

三人在一起想办法,最后的方案就是把一楼的花店变成酒吧,二楼与三楼则作为旅馆来经营,而他们则在附近租下小白楼作为共同的家。

就这样,凭借着外乡人的调酒技术、安的卫生管理服务和她青梅竹马的经营头脑,三人赚了很多的钱,逐渐在当地也变得小有名气了。

而在这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居生活里,三个人又都是青春且充满活力、充满热血的年纪,很快,外乡人就对安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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