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葬在寺门南侧几十步远的一处岩洞内,封口的石头上刻了师父的名字。
阿伯今天先住下,明日再去吧。”
“谢谢你们,我这就去,看一眼就不再惦记了。”
借着微弱的月光,明珠找到了那处岩洞,一滚下羊背就扑过去,不防被乱石绊倒。
他不顾一切地向前爬,用力探着手臂,恨不得将整座山都搂住,磨破皮肉的胸口紧贴着洞口,早已烧秃指甲的十指抠着石缝,不住地用前额摩挲中间那块石头。
他跪坐在洞前,上身不停地颤动,有时突然用力将额头磕向石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压抑这么多年的思念和委屈,低低地嘶叫着:“却央啦,哥哥来啦!”
虽然使劲闭着眼,却仍泪流满面。
“却央啦,哥哥没忘记上次分手时说的话,拼命去做,你都想不到哥这辈子是怎么过的,哥受尽了这世间的委屈,到最后一无所有,连个诉说的人都没有呀!
却央妹妹,哥就向你倒一倒这满肚子的苦水吧。”
他轻轻抚摸着石头上的字,好像那是心上人的脸庞,“就从爬上河岸说起吧……”
此时已近年底,但今夜却无寒意,天上的星星不再眨眼,地上的林梢不再摇动,大山羊不再啃草,天地都在侧耳倾听,倾听一个老人辛酸的泣诉和无尽的思念。
“小妹呀,你别走远,等着哥,我要回去问问那个赞玛热,我一辈子拜他供养他,我都快死的人了,行或是不行,他连句话都不给,他这回再不说,就不是黑头穷人的保护神,他说的那一套就是骗人。
还是小妹你说的对,咱们手拉着手转世,下一生是什么就都是什么,在一起永不分离。”
明珠望了望天空,掏出骨镯放在洞口:“我的小却央呀,哥知道你喜欢这种镯子,你千万带在手上,我怕万一来世找不到你,在上面做了记号,你下世就是瞎子、瘸子,我也娶你。”
第二天天刚有点麻麻亮,曲珍照例去挑水,一开门,只见一个老人骑头黑毛大山羊匆匆走过,心想:“这么早上路,想必有急事吧。”
可是一上午她都心绪不宁,便去师父洞前静思。
刚来到师父洞前,曲珍就看见了摆放在洞口的骨镯,这种样式是师父生前喜爱的,谁放在这里的?是那位骑羊老人?她一笑摇了摇头。
村民或过往香客也间或有朝拜灵洞时奉上供品的,所以曲珍当时也未多想,便将骨镯取回。
直到半个多月后的庙会上,那一个农户聊天时讲了骑羊老人的事,曲珍后来又向那对夫妇详细打听了情况。
——系着铁匠围裙。
——知道师父的名字。
——送来师父喜爱的骨镯。
——年岁相当。
看来骑羊老人必是明珠无疑,为此,曲珍懊丧了许多日。
老明珠骑着黑毛大山羊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
一辈子的追求就要放弃了,他感到心里空落落的,身子轻飘飘的,他整个人只剩下一个意识:却央已经到那边去了,不能让她等太久,自己在这边要抓紧。
每逢上坡的时候,他都从羊背上爬下来,怕大山羊太吃力。
这了一段时间,他和大山羊情感相通,成了好朋友,晚上大山羊会挤着他睡觉,饿了,大山羊四处寻找叼回几块能吃的东西。
明珠已经几乎没有觉要睡了,他抚摸着疲累得打着呼噜的大山羊,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自言自语起来:“这山羊上一世造下业障成了牲畜,这辈子积德行善想再转成人,它并没有嫌弃我这个贱民,可是那些人的态度还不如羊,该让他们下辈子也当当贱民。”
说到此,明珠下意识地颤了一下,他不晓得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有些恶毒了。
快到桑耶寺时,明珠心里还是打起了鼓,毕竟闯入寺庙闹事,这可是对三宝大不敬之罪,要下无间地狱的。
大山羊却不管不顾,一往无前地冲过去。
桑耶寺是雪域第一座寺院,由莲花生大师设计修造,原为宁玛红庙,中间一度由萨迦花教接掌。
主殿为印式建筑,外观五层叠架,大金顶带回廊,自来的沉稳威严,蓝天下围墙白得瘆人。
已经远远了见了,明珠使劲揉了揉眼,可是山门这时却变成了一张倾盆血口,白墙在往上长,像一座锋芒毕露的雪山。
很快,大山羊跑到了寺前广场,浑身虚汗的明珠从羊背上掉下来,这时,他的身子犹如一具肮脏的皮囊,随着呼哧呼哧的喘气一松一紧。
冬日的阳光还算温暖,他撑起身子来坐在地上,目光慢慢向四周扫去。
桑耶寺一如既往地冷峻傲然,那个看大门的喇嘛分明瞧见了自己,脸上却毫无表情,仿佛在瞧一只在广场上转悠的野狗。
不时有人从他身旁走过,有的视若无物,有的只是冷漠一瞥,领着孩子的会有意识地躲远一些。
作者陌上有秋痕的经典小说我的梦境能成真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比清明梦还真实的梦境,是我的梦境世界。我太弱小,想要强大做梦当梦中的知识能够带到现实世界,会带来怎样的变化?本书讲述的就是自幼贫寒主角,凭借梦的能力,逆袭整个世界的故事。...
王胜春的一生就是个大写的贱字,可惜她至死才知!但她意外重生了,她说,姐重活一世要往拽上天里活!...
作者微小的沙的经典小说我以为我还是龙傲天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元朗是位中二龙傲天,原本世界的科技巨擘,穿书后金手指大开,他以为自己还是龙傲天,然鹅,他穿的竟是一本大总裁言情文,要为了女主神魂颠倒,与家族决裂,还要斗小三战小四他明明是个龙傲天,谈什么恋爱,美女小弟不请自来,明明财富世界更可爱,所以他决定甩掉女主,重新在这个世界创建他的商业王国,可一不小心竟与那个小四越走越近了。这个节奏行吧,喜欢男人也成,还能躲开那该死的女主定律呢。这是慢热文,因为攻君...
...
同为穿越,她却直接穿越到了远古时代。开始与半兽人同居。既然来了,那就见证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吧。为了保命她开始学语言,教他们生活技能。然而,首领小哥只希望她不停的生孩子。这位小哥,我会种植农作物。我体力好。这位小哥,我会制造武器和用具。我体力好。这位小哥,我会生孩子。好,开始吧。...
女扮男装霸总,咱不约传言,司辰煜不近女色是因为他是个gay。直到某天,看着司总与一身边的那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助手相谈甚欢的时候,外界才明白,传言果然不是空穴来风。传言,司总很是器重这个助手。要星不给月亮一样的器重。放屁!程曦将手里写着司总一掷千金讨好助手的头条新闻扔在执行长办公桌上司辰煜。欠我的一百万什么时候还?不就是欠你这么点小钱吗。我现在就还!喂喂喂。你干什么?看着将自己打横抱起的霸道男人,程曦下了一跳。还钱啊,卖身还债,终身不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