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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别提有多尴尬了,心里更是无法接受,平常被自己哥两百般刁难的书呆子居然牙尖嘴利敢奚落他了,更过分的这两连稀粥都不敢保证的穷鬼居然吃肉,这让他的心里难以平衡,想赌气离开,但那不是他的作风,留下,貌似不受欢迎。
不过,为了吃肉,脸皮早应该揭过了。
嗯,如果是不肉香味,他断然不会来这个地方,大黄狗是不见了,但是他料想,如果跑来这里,这两兄妹早都被吓的四处逃窜利了,那还有时间蹲在这里吃肉啊,不管脑子里在想什么,不争气的口水已经涌出了喉咙。
“你、、、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家的大黄?”
已经脚底生根的宋先良久又憋出了一句话!
“、、、、、、”
没有人理会他,只有吃肉啃骨头的嘴巴“吧唧”
声在耳边回荡。
“可可,锅里多的是,你就不要太啃的太仔细了!”
宋兴说着话,从可可手里夺过一根还没完全啃干净的狗骨头随手一扔,扔到了宋先的脚下。
休六坏笑了一下,也扔了一根骨头过去,不过比可可那根可要多许多肉了。
随后,几个人埋头大吃,宋先一看,没人注意他,赶忙弯腰抓起两根骨头,撒丫子就跑,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没了人影。
“哈哈哈哈!”
宋兴和休六相视大笑,可可也没忍住,抿嘴笑了起来。
宋平家里虽然不至于天天喝粥度日,但是大荒年月,一家人能够吃饱肚子就不错了,肉,在他们家也是个稀罕,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大多数时候,他们还要省吃俭用,把钱攒下来给来两个儿子娶媳妇。
实际上,比起单纯的为了生计而挣扎的宋兴兄妹,他们家里负担更重,而且看不到富贵的希望。
至于养狗,完全是看家护院的,全村能吃上饭的家户基本都养一条狗,毕竟,这动物有灵性,流寇来袭,不但能够示警,要紧的时候,还能救命呢,故此,有时候还得省一口给狗!
且说宋先揣着两根骨头跑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刚啃了两口,就被人劈手给夺了过去,“让你来找大黄,你在这里啃骨头,说,这是谁家的骨头?”
尼玛,本来很是气愤的宋先抬头一看,是大哥宋朝,不由恼火道:“我哪里知道大黄去哪里了,这骨头是我捡来的,还给我!”
等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本来还有些肉的的骨头,已经被宋朝啃了干干净净,至于骨头上面的土,早已经被无视了!
“啊,好香!”
宋朝一边舔着骨头,一边说道,眼睛还扫着宋先手里的另外一根还有肉丝的骨头。
“别抢,书呆子家有一大锅呢,我们去抢!”
馋到了这个地步,也是没谁了,兄弟两一合计,嘴里舔着干骨头,眼中冒着贪婪的眼神冲向宋兴的茅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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