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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蚕往事全集(1-14)(.sh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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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祸不及亲人?
阿根说得并不在意,而我听着却一阵头晕目眩。
在门墙上印血手印这一节,其实在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第一章便有出现,那是伤心道姑李莫愁的杀人习惯,也是对实力的自信宣言。
然而在现实的巫蛊世界里,这种血手印其实也是真实存在的,这最早的历史要延伸至早期南疆的部族山寨时期。
那个时候人力是真正的资源,不好滥杀,两个拥有巫师神婆等神职人员的寨子或部族,倘若有仇怨,便在对方村口、井边或屋旁,印一血淋淋的手印子,以作警示。
然后双方斗蛊,输者寨败人亡,赢者得到人口财物。
这个血手印,跟西方两绅士决斗时扔白手套,是一个原理。
然而不同的是,巫蛊之术,从来都很少有正面冲突,大多数下蛊者从头到尾都不会露面。
这是我那狂傲的师叔在向我挑战。
而那个时候的我,仍然躺在医院里,虽然已经开始做一些康复训练,但是要说活蹦乱跳地去斗蛊,简直是天方夜谭。
说实话,如有可能,我宁愿把那本破书交给便宜师叔,以求平安。
然而世界往往都不是那么单纯的,我交给他,他会想上面的内容好像我也会哦,我会不会报复他,要是报复的话,何不如先斩草除根,了却这桩麻烦……
好吧,本来无仇无怨,现在却是非杀不可了,这就是猜疑链,人性的弱点。
我想了一会儿,立即打电话给不知道在哪里逍遥快活的杂毛小道,要他帮我去店子里照拂一二。
电话那头的声音略微嘈杂,不时有女人的声音传来,不过他也爽快,立刻答应了,但是期期艾艾地,说最近手头略紧。
我说好,回头我给你1万先花着。
他高兴了,说我这钱花得值,请他这么一民间高人做保镖,太赚了。
我又给欧阳警官挂了电话,给他通报了这个情况。
晚上的时候李先生给我转了一间高级病房,单间,跟他女儿雪瑞相邻。
我并不拒绝,安然享用,夜间的时候他跟我谈及报酬一事,我推辞了,说这并不用,举手之劳而已,况且雪瑞的病情并没有立即好转。
他没有再说了,紧紧握着我的手。
我很忧虑那个在暗中潜伏的师叔,虽然迄今为止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来自何方,但是他已经成功地在我心中种下一根倒刺,让我坐立不安,如鲠在喉。
我很奇怪,都已经这么多天了,这老家伙会不知道我在医院吗?干吗不直接来找我,反而去我店子里印什么劳什子血手印?
傍晚小美依然来给我送饭,这次她煲了清淡的银耳莲子羹,我告诉她这几天先别过来了,她不理,笑着说是不是看上那个大老板的小女儿了,我说哪有,她的胸可没有你的大。
小美脸红了,转过头去不说话。
我这也是说顺了嘴,话一出口就感觉自己太孟浪了,连忙道歉,她转回来盯着我,突然问你喜欢我吗?我一时口结,吭吭哧哧半天,说你这么漂亮,我自然是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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