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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勺子将油膏小心地刮进一个个小匣子里,收藏起来。
这匣子是她在县里订做的,每个都做成火柴盒的形状,用法也和火柴盒一样。
伤者要取用时只需从侧面推开就行了,甚至单手就能操作,拇指和无名指按住匣子两侧,中指或食指轻轻一推,药膏就自动跑了出来,十分方便,比起其他金疮药的灌装方式要科学得多。
药行原本就出售装药的各式盒、匣、瓶,但她一概不用。
长天对她连装药的盒子都要下一番功夫很是不解。
不过宁小闲有自己的坚持。
“只有将细节考究到了极致处,才能打动人心,才能留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她这是为了伤者考虑。
宁同学来自一个开放的、高度自由化的社会,知道惟有想人之未想,办人之未办的事,才是服务的真谛。
她既然辛苦炼出了这些药物,那么为何不给它们一个最好的包装呢?
她没有圣人境界,反倒推崇无利不起早,炼了药自然是要拿去卖的。
人类都是世侩的,就拿白酒来说吧,装在塑料盒子里和装在金镶玉的锦匣中去送礼,那境界、那心意能一样么?虽然你明明晓得,这两瓶酒的质量可能都没有任何差别呢。
长天自知说不过她。
这丫头的口中突然蹦出来的话,有时听起来还是蛮有道理的。
宁小闲一直觉得很奇怪。
这家伙不是神兽之身么?对敌时连法器都不用,居然懂得炼丹,真是奇哉怪也!
这就好比一个国家级运动员除了训练和为国争光之外,居然还能同时在药厂里兼职生产解痉药物,让人深深体会到一种违和感。
结果他是这样解释的:他本身原本不会炼丹,但是上古时期有并肩作战的道友会啊,而且很精通。
那道友后来也被抓入了神魔狱,两人一起坐牢的时候,除了交流一下同在铁窗内的感情之外,还可以聊聊丹方药术嘛。
后来这位老友实在熬不住时光长河的洗刷,原地坐化了,他就接收了人家的遗产。
神魔狱内别的没有,各种神魔的遗骸却不要太多才好。
长天原本就是神兽,何曾被人族那种“他人骸骨不可轻动”
的道德观洗过脑?当然就毫不客气地拿人家的身后之物来练手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炼丹之术哪怕及不上那位道友,却也是日益精进,极具水准了。
听到这里,宁小闲内牛满面。
她憋了两三天才问起这事,也就是说她已经被炉灰熏了两三天了,长天才告诉她,他会炼丹,而且水准极高。
“这吖举着洋葱装水仙!
自己都是炼丹的大拿,你还出不了这神魔狱,缺了哪种药物,你帮我宁大小姐炼就是了,为何还要虐我一遍又一遍啊?”
她心中作狮子咆哮状,口里却还要恭敬地问道,“那为何还要传我炼丹之术呢?”
长天轻轻瞟了她一眼。
这男人凤眼浅瞳,睫毛很长,顾盼之间虽没有张生那么销魂,却也引人注意得很。
不过他这一眼却让宁小闲明白,他又看穿了她的小心思了。
“你日后修习仙术,对火候和尺度的把握最是要紧。
炼丹之术虽然只是小道,但它对于修士的术力掌握、心力推敲却最是考究。”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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