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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第1页)

我枕着胳膊,盯着棚子顶,想到了萧靖江。

几天没见面了,不知他如何了。

这几天一直没顾得上问他,他去衙门了,不再考了吗?现在离他近了,倒可以经常指点他读书了。

可惜啊,君家什么都不好,君闻书的书库倒不错,要是给我就好了,在前世买本书很贵的,君家真是有钱……我突然想到,对啊,我为什么不去卖书呢?

宋朝是中国古代雕版印刷的鼎盛时期,民间印刷尤其繁荣,宋代的书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易求也便宜,蒙学遍布每一个乡村,也间接形成了全民读书热。

但由于发行的问题,在农村要得到书本并不容易。

我没有本钱,也不敢在城里开店,为什么不走村串乡地卖点儿纸墨书本呢?

我跳起来,数了数我的钱,几番花费,如今只剩六贯多了,我也只能拿它做本钱吧。

于是,我的职业有了——走村串乡的书贩。

宋朝社会总体比较开化,女性出来做小买卖的并不在少数。

我从城里搞了些书纸墨笔,挑着担子卖,无论谁问,我只说丈夫病了等着抓药,我只好出来做些小买卖,倒也有人相信。

走到村子里的时候,我更是风餐露宿,有一次还遇上了狼,好在担子里有火镰,把它吓跑了。

走街串巷地做小买卖本是件十分辛苦的事,又是女人家,我尽量打扮得朴素些。

最开始,我发现人们总是注意我的打扮,可能确实不像一个已婚女人吧。

后来,我索性换上萧靖江送我的衣服,倒没人在意我了。

我发现农村妇女穿得都很普通,穿男人衣服的不在少数,打扮得和她们越接近,越不容易引起怀疑。

只是我的湖州话实在不过关,好在在扬州待了些日子,说着杂七杂八的方言,也不至于太离谱。

萧靖江既不会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会担心我做不做得成,好像我是万能的。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了,问他:“我万一出了事呢?”

“你不会的。”

“为什么?”

“因为你会想办法。”

我泄气了,他就不会说句好听的?这个傻瓜!

每隔一些时日,我便进一次城,补充点儿新货物,顺便去看看萧靖江。

我看得出来,他每次见到我都很高兴,就是不怎么说话。

我们原来一直在方广寺门前见面,后来天气冷了,便将阵地转移到桥墩下了。

我每次都给他带点儿好吃的,因为我现在能挣钱了。

他每次要拉着我一起吃。

他还是憨憨的,送给我两次东西,都让我忍俊不禁,在温暖中夹杂着心酸。

第一次他送给我一副护腕,说我挑担子需要用,避免扭着手。

第二次他居然送了一双布袜给我,说我走路比较多,多一双袜子备着总是比较好。

我问他如何知道我脚的大小,他腼腆了好半天才说:“有一次你走了,地上有印子,我把我的脚踩在旁边量了量,看你的似乎比我小不了多少,就知道了。”

气得我打了他一下。

我是天足,脚确实不小,不过让男人这样说自己总是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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