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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居然自己转身离开,“我老了,说几句话就累了,你们自去吧。”
“……”
田风和甄荣两脸懵逼,对视一眼连忙起身告退。
“荣儿,你说他是什么意思?”
田风想不通,出了县衙就问道。
“荣儿也不明白。”
田风是真得想不通,说是威胁吗?又不像。
这老爷子虽说没有和自己亲近的意思,但也挺客气的。
虽然说之前有些得罪,但他没理由看不出自己是被逼无奈,本来是抱着许个人情方便日后联系,却就这样被赶了出来。
难道是没有准备礼物?田风猜测自己拿些俗物上门可能更难看。
还没回到庄园就看到张辽他们已经整理好队伍了,那个小帅哥郑原忙前忙后,帮着大家准备启程。
田风脸黑了下来,郑家这做派就差敲锣打鼓送自己出门了。
“他们不是人脉的吗?”
“荥阳是郑家老巢,元皓这次怕是把他们得罪狠了。”
“可是,我也很有诚意道歉啊……”
心塞塞,田风扶着甄荣上马车,然后自己上马带队出城。
所谓“引经决狱”
,又称“春秋决狱”
、“经义决狱”
,是指两汉时期儒家学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抛开国家法律,引用《春秋》等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的司法活动。
引经决狱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提倡的一种断狱方式。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之后,儒学日益实现官学化。
在儒学官学化的影响下,儒家学者往往会利用法官的身份,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或讨论。
儒家化的司法官员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面对汉初制定的体现法家精神的汉律,又不能及时修改刑律和曲解刑律的情况下,采取了直接引用儒家经典作为案件审理依据,从而实现对司法活动的儒家化改造。
决事比也称比。
汉代法律形式之一,即已判决的典型案例汇编后经皇帝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判案的依据。
它是用来比照判案的典型判例比能补律令之不足,“若今律,其有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
汉代广泛采用判例断案,比的数量很多。
比对于维护封建统治具有灵活性,但也为司法官吏破坏法制提供了方便条件。
《汉书·司马相如传》中记载:“解廌,似鹿而一角。
人君刑罚得中则生于朝廷,主触不直者,可得而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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