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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谁都看得出,他拥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恐怖战力。
只是让陶梓没有想到的是,头发雪白的村长也拿着猎刀,站在队伍中间。
与普遍都是年轻人的队伍一比,他就显得尤为突兀。
就这样,一支由三十多人组成的猎狼队伍,在村民们的前拥后促下,向森林进发。
在队伍的最后面,跟随者一批更加年轻的村民,他们是来学习狩猎、战斗经验的。
没有人阻止他们,都默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更准确的说,所有人都赞同这样的做法。
只有亲眼见证过打猎的危险,他们才能真正成长起来。
陶梓没有跟随队伍而去,而是随意的跟一起来的姐姐以及母亲说了一个理由,就独自一人离开了广场。
“桃子,进山!”
绯月的声音突然响起。
自打昨晚两人坦诚相待后,关系变得更融洽,夜魔将“小子”
的称谓改成了“桃子”
。
而陶梓则应夜魔的要求,将称谓改成了“绯月”
。
“现在进山干嘛,难不成去猎狼么?”
绯月摇摇头“恰恰相反,我们要去救狼!
昨晚之所以那头灵狼会答应我,在关键时刻出现在村民的视线里,就是因为我保证了它的安全,并且给予它一定的好处。”
“做人要讲诚信,这会对你未来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好处!”
绯月既然答应了灵狼,那陶梓只得一同前往。
“我该怎么找到它呢?”
“这个简单,那头灵狼已经知道了我的存在,那么冥冥中就会存在一丝联系。
我可以跟着这一丝联系,找到它。”
“之前我就是用了这样的方法,通知它来混淆村民的视线。”
这也行,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千里传音?
按照绯月的指点,陶梓渐渐跨过了森林外围,正向森林的中围靠近。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地带。
陶梓虽然长年出没于森林,但是他都是止步于外围。
因为在外围绝大多数都是性情温和的野兽,除了一些不守规矩跨界而来的凶猛野兽。
而在中围,会经常出现凶猛的野兽,就比如说狼群。
这个现象很奇怪,就感觉野兽之间也有兽规似的,要求它们不能随意跨界。
森林中围常年没有人类行动的痕迹,所以基本上没有路,只得靠陶梓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好在他已经浸泡了一周多的血药,身体强度远超一周前的自己。
不然光是这路途,就得把他累的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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