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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芦墟镇(第4页)

去往芦墟镇的路途尚远,车子光开出沙漠就得好几个小时。

路旁多有枯骨,有些是人的,也有些事兽的。

那些灰白的骨头在沙地上半掩半露,让这个世界看上去毫无生气。

不过丁修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每天都在沙漠里巡逻,见的骨头比见的活物还多。

“丁修。”

听到陈建森喊自己,丁修将目光从窗外转了回来。

“以后有机会的话,多去大的地方看看,去走一走,瞧一瞧。”

陈建森说道。

“嗯?营地里挺好的啊,头儿器重我,陈叔你也很照顾我。”

丁修对陈建森的话有些不解。

“你还年轻。”

陈建森的目光望着前方,没有去看丁修的表情,而是继续自顾自地说道:“你已经有了超过许多人的气运,如果有限的生命都在这里度过,那简直就是暴敛天物。”

“陈叔,你年轻的时候是在哪里?”

丁修问道。

“我年轻的时候?哈哈。”

丁修的问题让陈建森笑了起来,“那时候我可去过很多地方呢,平遥、通图、古远……甚至是咱们国家的首都辉煌城我也去过。

“哇!”

陈建森报出的这一串地名丁修一个都没听说过。

“陈叔,那你是怎么来到咱们营地的,又是为什么留了下来?”

跟陈建森聊开了,丁修对他的经历也有些好奇。

“老张救过我的命,而且他的营地也需要我。”

陈建森说的是大实话,因为仅凭营地的资源,能否吸引一个医生留下来都是问题,更不用说既是医生、又是基因科学家的他。

唯一能留住陈建森的,只有欠张志雄的恩情。

陈建森的能力,放在辉煌城这种首都级的大城市里或许不够看,但在普通的城镇中,那可是领导者们都会抢着要的人才。

陈建森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富贵,选择留在张志雄的身边报答他的恩情。

报恩的事,他没对丁修讲,而是将话题转移到张志雄的身上。

“老张可是个妙人。

他年轻那会,也就20岁出头的样子吧,就敢开着装甲车趟过数量过万的丧尸群……那一年,他在一个名叫燕京的地方救了我。”

“燕京是哪?陈叔。”

“咱们国家以前的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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