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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你立刻买一辆车啊!”
毛的气话从国际电话中向我袭来。
于是,我真的咬牙买了辆车。
眼巴巴盼着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第五十五章那年的烟火,其实是在妳的脸上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
这么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于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须由毛陪着,看电影很喜欢毛陪着,说故事好想有毛听着。
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乱变无聊透顶的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最后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
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
渐渐的,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买了车,还得学着开。
当作是不用投币的大型游戏赛车机,当毛在美国自助旅行的三个礼拜,我戒慎恐惧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
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晃直条条的中山路。
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中正机场接毛毛狗喔。”
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于非常习惯坐在车子里头的感觉。
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上路这种长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干得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
要开车去中正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土城家里,对我这白痴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像就知道我肯定紧张到胃痛。
科技这种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
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操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毛面前有个大人的样子。
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我愿意。
杀手欧阳盆栽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偶而做些自己不喜欢的事。”
想是如此,装也要装出来。
只是就在我逐渐习惯方向盘的快感时,越来越不快乐的毛从美国捎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系。
……原来还是不行啊。
暂时伪装成大人的我,骨子里,还是那个老爱嚷着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
这个我,毛已不再需要。
“对不起。”
毛低语:“公公,就当我对不起你。”
“那么,就还是维持那句话吧。
就在妳几乎忘记,所有我们一起做过的事的时候,只要记得,我很爱妳这件事就够了。”
我阖眼,全身缩塞在沙发上。
挂掉电话,我无法克制地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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