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是冤家不聚头,沈庭陌的节目排在最后,像他这种长得高大体格又好的男生,都被导演抓来兼职做场务了,他正好过来搬道具,逮到了这株呆头呆脑的蘑菇。
沈庭陌原本还没有发现这是阮蔚,某个不长心的蘑菇搓着被高跟鞋磨肿的脚跟,兀自唉声叹气。
明显的男声让沈庭陌停下脚步,偏头看过去,一双白皙笔直的小腿露在幕帘外,香槟色的高跟鞋上覆着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男女骨架有别,这只手怎么看都稍显突兀。
沈庭陌手中的道具磕在台柱上,发出一声轻响,阮蔚闻声探出头来,撩开齐胸的黑色假发,堪堪与沈庭陌对上视线。
阮蔚在短短几秒钟内,思考了十多种连夜搬离地球的交通方式。
沈庭陌也愣在原地,脸上的神色一言难尽,过了很久,他才低声地问:“脚受伤了?”
阮蔚“啊”
了一声,实在没想到沈庭陌会是这种反应,既然人家都无视了他这身怪异的装扮,阮蔚也没再扭捏,翘起脚尖,露出被过细的鞋带磨红的脚后跟,哀怨地说:“第一次穿这玩意,太费脚了。”
沈庭陌又停顿了须臾,才慢慢走过去,俯身捏住阮蔚的脚踝仔细打量。
“有点破皮了,我去帮你拿创可贴。”
阮蔚感激不尽,只是看着沈庭陌离开时异常僵硬的步伐,心底有些奇怪,后台的灯光昏暗,阮蔚便也没注意到,沈庭陌红透的耳廓。
又等了几分钟,沈庭陌才回来,他一言不发地蹲下来,再次握住阮蔚的脚踝,小心将鞋带拨开,在红肿破皮的地方贴上创可贴。
白皙纤细的脚腕被握在那张肤色略深的大掌之中,指尖掐着他细腻的皮肤,因搬运重物而升高的体温传递到阮蔚微凉的身体里,烫得他忍不住颤了颤。
“冷吗?”
沈庭陌换了一只脚,继续刚才的步骤,为他贴上创可贴。
“礼堂里暖气很足,一点也不冷,”
阮蔚抬起被沈庭陌处理好的那只脚,细白的小腿在空中晃了晃,似是在感受还会不会磨到伤口。
“嗯,”
沈庭陌指尖微颤,粗糙的手掌覆在那截冷玉似的脚踝上,眷恋地停留了片刻,将另一只脚也放下来,“等节目表演完,早点换回自己的衣服。”
沈庭陌从未像这样亲近地对待阮蔚,自从那次补课之后,他们甚至很久没有面对面直视对方的眼睛,更别说近乎于亲密的肢体接触,阮蔚一时间有些恍神。
沈庭陌眼中有极其复杂的情绪,目光闪烁不定,阮蔚看不懂,也没有留给他探究的时间,沈庭陌就转身离开了。
莫名其妙绑定攻略系统,钟小术开始了攻略反派的道路。玄幻,架空,现代,末世,远古,星际,各走一遍。各种各样的反派大boss就没有她钟小术搞不定的,遇老祖她卖萌,遇逆臣她强上,遇僵尸丧尸她照样攻略!问反派大boss是弯的怎么办?钟小术挑眉掰直他!世界走了几十个,为什么钟小术感觉哪里不对劲,直到她被那个禁欲神秘的男子撞了个满怀童儿,老祖说了,一定会把你抓回来的...
...
深山归来,美丽风韵的婶婶热情的接纳了他。自此后,他跟婶婶堂妹的命运就绑在了一起,并且发生了美丽的故事。入住山村后,他创立了大大的一番事业,更因为天赋异禀,惹来了无数女人的青睐...
为一县百姓性命,独拦破关之洪水,他干过为狙国贼,跨六海四洲,他干过为冤屈而死者愤怒,一夜之间杀上百贪官,他干过但,为一顺眼小友,取百人性命,夺千人家产,他干过为贪一时之花香,堵四季之轮回,惹来天罚,他也干过。好吧,这简介只是随便从正文里掏出的一段话。嘛,这就是一个性情奇异的妖剑仙,在妖怪鬼怪横行的现代都市,轻轻松松过着自己的小日子的故事。嗯,这是一个处事无下限,但为人却有些底限的剑仙的故事。--------书友群74555982...
顾家的男人没有活过三十岁的,为了续命,我娶回了一具尸体逆天改命。...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含冤被杀的青年叶飘零,被仇人抛尸养尸地,临死一刻获神秘之音相助,化为僵尸手刃仇人,却被卷入一场数个文明数个世界的阴谋大战中不老不死不灭,嗜血无尽,惟我独尊!屠神灭魂嗜人,大凶之物,谁人敢拦!(新书需要支持啊!缺收藏缺推荐,希望大家支持,多多收藏和推荐啊!!!本书书群14046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