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村子的老前辈看到都忍不住点了点头。 “这字,确实有点水平,老头子我都写不出这么好的毛笔字!” “老李头,真的假的啊,你可别给锦绣脸上贴金!” “瞅你说的,老头子我用得着,给一个孙女辈的娃儿拍马屁?” 周围的村民都忍不住惊叹。 除了黎云景家隔壁几家人,第一天晚上,亲眼看了黎锦秀给张伟屠夫家写对联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还只是道听途说,黎锦秀写对联赚钱了。 今天第一次亲眼所见,这种感官是不一样的。 人家老一辈,黄土埋半截的人,才写得出来的字,结果在一个19岁小姑娘手里写出来。 特别是村里的一些年轻一辈,看黎锦秀的目光别提有多敬佩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学校里,大家伙儿还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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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林国的人都知道,他们林国的少奶奶,是头等得罪不起的人物!不仅夫家强,娘家更是硬!要说这偏执狂韶二爷偏偏就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小作精!为什么作?别问,问就是顾锦依上树,韶简黎扶梯子,顾锦依拆家,韶简黎送扳手!所以啊,有些心动,一开始就是覆水难收,顾锦依,是他一生的意外。结婚前,他说顾锦依,你就委屈一下,栽在我手里,好不好?结婚后,顾锦依婚后我老公宁死不从,我可以告他吗?律师顾小姐,原则上,是可以的。顾锦依韶简黎,你被逮捕了!...
叶轩又重生了,却骇然地发现自己成了废物女婿。所幸的是,他拥有千年重生经历。他看向墙头的小麻雀它,将来可成为不死神凰。他又看向门前的小乞丐这个小乞丐,体内流淌着上古圣皇血脉,今后必然可成开宗立祖,建立超级帝国!可当叶轩看向了自己未婚妻什么,我的未婚妻竟是女神转世?...
三万年前,他抱憾而死,灵魂穿越到修真界,短短时间成就魔帝尊位。三万年后,他重生少年,一切遗憾还未发生之时,他发誓,中海市从此鸡犬不宁!死对你们来说太便宜,生不如死才是你们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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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歌从小性格孤僻,古怪,被家人送到乡下抚养。十多年后接回家族,代替妹妹嫁给墨家残疾小儿子。这个墨家小儿子性格同样古怪多变。怪怪联姻,皆道不详。新婚宴上,叶歌咧嘴一笑几年不见,你变帅了。墨淮漂亮的嘴一瘪,卖惨道歌歌,他们欺负我,你要为老公做主啊!众人...